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,贯彻落实省、市“双随机”监管机制,配合我市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工作,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、论证、评审、调解以及定额修编等机制,充分发挥工程造价专家在计价活动中的积极作用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宁建规字〔2014〕4号),确定了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人员名单,专家聘期为两年,现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同时委托市造价处对入选专家进行后续管理工作。
附件: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人员名单
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7年7月6日